考友们都准备好2018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三)”,跟着出国留学网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三)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类白酒,2013年3月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瓶装粮食白酒20000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销售额31万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51万元 ;销售散装薯类白酒20000斤,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24.57万元 :
(2) 向当地白酒节捐赠特制粮食白酒500斤 ;特制粮食白酒最高售价25元/斤,平均售价22元/斤(售价为不含增值税售价)。
(3)用5吨特制粮食白酒与供货方换取原材料,合同规定,该特制粮食白酒按平均售价计价,供货方提供的原材料价款20万元,供货方开具了税款为3.4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厂开具了税款为3.74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试制的新型号干红酒10000斤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价1.4万元,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5)受托为甲企业加工酒精4吨,甲企业提供的材料成本9万元,酒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加工费0.5万元、增值税0.085万元。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消费税率为20%,其他酒类产品的消费税率为10%,其他酒类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设备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请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包装物押金,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 一律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B: 对逾期超过一年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退还,都要并入销售额征税
C: 个别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较长的,报经税务征收机关批准后可适当放宽逾期期限
D:对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答案:B,C
解析: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且时间在1年以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1年为期限,对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2、 对于业务(2),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额是( )。
A: 0
B: 2200元
C: 2500元
D: 2450元
答案:D
解析:捐赠粮食白酒应纳的从价征收的消费税额=500×22×20%=2200(元) ;捐赠粮食白酒应纳的从量征收的消费税额=500×0.5=250(元) ;应纳消费税额=2200+250=2450(元)。
3、该酒厂将试制的新型号干红酒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应缴纳的消费税额为( )。
A: 0
B: 1400元
C: 1600元
D: 1800元
答案:C
解析: 应纳消费税额=1 .4×(1+5%)÷(1-10%)×10%=0.16(万元)。
4、该酒厂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为( )。
A: 5044.74元
B: 5000元
C: 4750元
D: 4792 .50元
答案:B
解析: 应代收代缴消费税额=(9+0 .5)÷(1-5%)×5%=0.5(万元)。
5、 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为( )。
A: 16万元
B: 18.905万元
C: 18.745万元
D: 18.65万元
答案:C
解析:销售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应纳的从价征收的消费税=(31+3 .51÷ 1.17+24.57÷ 1.17)×20%=11(万元) ;以物易物粮食白酒从价征收的消费税=5×2000×25×20%=50000(元)=5(万元) ;
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应纳的从量征收的消费税=(20000+20000+500+5×2000)×0.5=25250(元)=2.525(万元) ;
应纳消费税额=11+0 .22+5+2.525=18.745(万元) ;
本月应纳的消费税额=18 .745+0.16=18.905(万元)。
(1)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
答案:对
解析: 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但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
答案:错
解析: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根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
答案:对
解析: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4)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在计算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额时,若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或者不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可按纳税人当期实际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的数额,据实扣除。( )
答案:错
解析: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 房地产开发费用按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5) 融资租赁的房屋,以该房产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 )
答案:对
(6)当事人对税务机关和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答案:对
(7)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必须经税务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后,由人民法院确定。( )
答案:错
解析: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8)税务机关有权利检查纳税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但只能到纳税人单位检查,调出检查时,纳税人有权利拒绝。( )
答案:错
解析: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工作中,可以依法将被查对象的账簿、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进行检查。
(9)境内承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
答案:错
解析: 契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适用。
(10)
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三倍的工资。( )
答案:错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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