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初级会计师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诚意整理“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房产税法律制度”,只要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总会有丰硕的收获!欢迎广大考生前来学习。

  2018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房产税法律制度

  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纳税人

  房产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屋。

  三、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实行不同标准的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四、计税依据

  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按房产计税价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按房产租金收入征税的,称为从租计征。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一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

  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六、税收优惠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差额)的单位(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七、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 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 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 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 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 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本企业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 其他特殊规定。

  (二)纳税地点

  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频道推荐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5月12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下载

  2018初级会计职称考试5大变化,改革开始了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18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入口

  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知

分享

热门关注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八】

经济法基础考点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七】

初级会计师考试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六】

经济法基础考点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五】

经济法基础考点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三】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十一】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一】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十】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四】

初级会计师考试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九】

2020初级会计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