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选题
1.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持票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关于票据提示付款期限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
B. 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C. 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
D. 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答案]: CD
[解析]: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间为自汇票到期日期10日内,A是错误的,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付款,B是错误的,银行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提示付款,C是正确的,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D是正确的,此题选CD
2.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有()。
A. 法官
B. 警官
C. 商业银行工作人员
D. 国有工业企业工人
[答案]: ABC
[解析]: 法官、警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是我国法律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能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3. 甲、乙、丙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甲在未通知乙、丙的情况下,将其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质押,作为其与债权人丁所签合同的担保。甲的行为可能引起的法律后果有()。
A. 若乙、丙同意,则甲的行为有效
B. 若乙、丙不同意,可以认定甲的行为无效
C. 若乙、丙不同意,可以将甲的行为作为退伙处理
D. 若乙、丙不同意,甲的行为给乙、丙造成损失时,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以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分额出质的,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 土地使用权
B. 发明
C. 劳务
D. 产品
[答案]: ABCD
[解析]: 此题考查经济法律关系客体。ABCD都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5.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A. 返还财产
B. 支付违约金
C.责令停产停业
D. 罚金
[答案]: AB
[解析]: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C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责任,D罚金是刑事责任。
6.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有()。
A.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B.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财产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C.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D.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的
[答案]: ABC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1、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3、对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证书决定不服的。4、对有关自然资源的确权决定不服的。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的。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8、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有关申请的。9、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9、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10、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此题选ABC
7. 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对公司合并事宜作出表决。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公司合并决议得以通过的有()。
A.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60%同意
B.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0%同意
C.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80%同意
D.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0%同意
[答案]: BCD
[解析]: 公司合并决议是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必须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BCD 都大于2/3。
8.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A.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D. 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 BC
[解析]: AD是股东会的职权。
9. 下列合同中,属于《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有()。
A. 借款合同
B. 运输合同
C. 供用电合同
D. 劳动合同
[答案]: ABC
[解析]: 劳动合同不适用《合同法》。
10. 甲向乙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下列各项中,可使甲发出的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A. 乙将拒绝要约的通知送达甲
B. 承诺期限届满,乙未作出承诺
C. 乙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D. 乙接受了要约内容
[答案]: ABC
[解析]: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三、计算分析题
某国有机电设备制造企业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向税务机关申报: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50.4万元,已累计预缴企业所得税285万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8.63万元。
在对该企业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核时,税务机关发现如下问题,要求该企业纠正后重新办理纳税申报:
(1)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比计税工资总额超支43万元;
(2)缴纳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金62万元已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又重复扣除;
(3)将违法经营罚款20万元、税收滞纳金0.2万元列入营业外支出中,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4)9月1日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1台机器设备,合同约定租赁期10个月,租赁费10万元,该企业未分期摊销这笔租赁费,而是一次性列入2006年度管理费用中扣除;
(5)从境外取得税后利润20万元(境外缴纳所得税时适用的税率为20%),未补缴企业所得税。
已知: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2)按分国不分项抵扣法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境外所得税应补缴的所得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境内、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总额。
参考答案:
(1)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境外所得)=950.4+43+62+20+0.2+(10-10÷10×4)=1081.6(万元)
2006年度境内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1081.6×33%=356.93(万元)
(2)境外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0÷(1-20%)=25(万元)
境外收入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应缴纳的所得税=25×33%=8.25(万元)
境外所得税税款抵扣限额=(356.93+8.25)×[25÷(1081.6+25)]=8.25(万元)
境外所得已缴纳的所得税额=20÷(1-20%)×20%=5(万元)
境外所得应补缴所得税额=8.25-5=3.25(万元)
(本问的简便算法:20÷(1-20%)×(33%-20%)=3.25(万元)
(3)境内、境外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总额=356.93+3.25=360.18(万元)
2006年度境内、境外所得应补缴的所得税总额=360.18-285=75.18(万元)
四、综合题
钱桥纺织厂为国有企业,下设办公室、行政科、会计科、档案科等职能科室。
2005年7月,经上级主管单位任命,会计科长甲的丈夫乙担任该厂厂长。同月,甲的侄女丙调到该厂会计科担任出纳工作。丙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8月,厂长乙对厂行政机构和人员进行了调整和精简。撤销档案科,原由档案科保管的会计档案移交会计科保管。档案科移交会计档案前,会同会计科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档案科长与会计科长甲共同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并进行了监销。因厂长乙在外地出差,故未将此事报告厂长乙。之后,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月,丙调到当地一家外贸公司财务部工作,调离前与接任的丁自行办理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丙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10月,甲办理退休手续。甲与新任会计科长戊办理交接手续,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与厂长乙会同监交。后戊发现甲移交的会计资料存在问题,遂找甲询问。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回避制度的规定,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是否应当回避?说明理由。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6)丙调动工作是否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说明理由。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
(1)(会计科长甲与其丈夫厂长乙)应当回避。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有)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
(2)(丙担任钱桥纺织厂出纳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3)(档案科与会计科在销毁会计档案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是:未请单位负责人乙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也未将监销情况报告乙。
(4)(会计科长甲指定出纳丙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或:不符合内部牵制制度;或: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度。]
(5)(丙自行与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6)(丙)应当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3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或:会计人员调转工作单位,必须办理调转手续。]
(7)(甲认为会计资料已移交戊,自己不应再承担责任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或: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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